合作协议

有意与国/境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老师可以先了解相关流程(以下信息来自国际处网站重庆大学涉外合作协议签署流程)。



事项

负责单位

流转时间

所需材料

1. 前期接洽,与合作机构商谈合作细节

项目执行单位



2. 与合作机构共同拟定合同文本

项目执行单位



3. 教学/学术/学位委员会讨论

项目执行单位



4. 党政联席会讨论(无党政联席会的单位则由院务会或处务会讨论)

项目执行单位



5. 归口部门审查

国际处(专家交流科、项目科)

专家交流科审查

(七个工作日以内)

项目科审查

(七个工作日以内)

(注:1. 框架性协议仅需专家交流科审查;

2. 如审查单位给出修改意见,项目执行单位应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修改再次提交审查)

由项目执行单位向国际处提交以下材料:

1. 合同审批表

2. 项目实施方案

3. 学生选派流程

4. 学生接收流程

5. 教学/学术/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

6. 党政联席会/院务会/处务会会议纪要

7. 协议文本

(注:框架性协议仅需提供1、6、7)

6. 相关单位会审

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国际学院等(视具体协议情况而定)

每个会审单位各七个工作日以内

(注:如审查单位给出修改意见,项目执行单位应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修改再次提交审查)


7. 联合预审会讨论

国际处负责组织;项目执行单位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国际学院等相关单位参与

(注:框架性协议无需联合预审会讨论)

五个工作日以内

(注:如审查单位给出修改意见,项目执行单位应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修改再次提交审查)


8. 法律审查

法律制度办公室

七个工作日以内

(注:如审查单位给出修改意见,项目执行单位应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修改再次提交审查)


9. 分管校领导审查

分管国际事务校领导

七个工作日以内

(注:如审查单位给出修改意见,项目执行单位应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修改再次提交审查)


10. 校长办公会审议

校长办公室

(注:仅涉及学历学位或者与国(境)外机构合作的合作办学类协议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)

七个工作日以内

(注:如审查单位给出修改意见,项目执行单位应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修改再次提交审查)


11. 签署

授权代表人

七个工作日以内